退款政策
特定商取引法に基づく表記
- 事業者的名稱
株式會社NKB 九州支社
- 代表取締役或事業責任者的姓名
運營責任者:野下 誠司
- 地址
〒810-0001
福岡市中央區天神2-11-1 福岡PARCO新館5樓
- 電話號碼:092-791-2417
- 電子郵件地址
- 商品的銷售價格或服務的對價
各商品均以含稅價格顯示
- 商品的運費
1000日圓
- 商品代金或服務的對價的支付時期及方法
信用卡
支付時期因信用卡公司或支付機構而異,請聯繫信用卡公司或支付機構以獲取詳細信息。
- 商品的交付時期或權利的轉移時期或服務的提供時期
信用卡使用的批准後,將在10天內發貨。
商品的所有權在買方檢收完成時轉移。
服務的提供時期以個別合同中規定的服務實施日為準。
- 退貨政策
商品的退貨、交換需在商品到達客戶處後7天內提出申請,根據本公司的規定接受。
退貨的條件是商品必須保持未使用狀態,附有商品標籤,並保持原包裝的狀態,與收到商品時的狀態相同。還需提供收據或購買證明。
要開始退貨,請聯繫[請指定聯絡的電子郵件地址]。如果退貨獲得批准,將會發送退貨標籤及包裹的寄送方法和寄送地址的指示。未提前聯繫退貨要求的商品將不接受退貨。
有關退貨的問題,隨時請聯繫[請填寫聯絡的電子郵件地址]。
如有損壞等問題
收到包裹後,請檢查商品,如發現不良品、破損品或錯誤商品,請立即聯繫我們。我們將評估問題並考慮相應的處理方案。
不可退貨的商品
生鮮品(食品、花卉、植物等)、訂製品等特注品、美容品等日常用品不可退貨。危險物品、易燃液體、氣體類商品也不接受退貨。如有不明之處,請聯繫我們。
此外,特價商品和禮品卡也不接受退貨。
交換
與其進行商品的交換,不如將客戶手中的商品退回,並在退貨獲得接受後,另行購買新商品,這樣的程序會更快。
退款
在收到退貨商品並檢查後,將告知退款是否獲得批准。如獲批准,將自動按照原支付方式進行退款。請理解,客戶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可能需要一些時間來處理退款。